厦门市投资落户(一般企业员工或股东落户)办理指南
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来本市投资兴办企业,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将国内亲属或本企业骨干员工的户口迁入本市。
那么如何办理一般企业员工或股东落户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1、申请条件在思明区、湖里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扣除地方各项附加费和减、免、退税款,下同),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均可,由企业自定)。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2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2、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15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均可,由企业自定)。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申报材料
1、《投资入户申请表》
2、企业年度纳税凭证(企业自主打印),办理投资者落户的需提供成为企业投资者后下任一完整自然年度企业纳税凭证
3、企业及股东基本信息
4、企业办理投资落户承诺书
5、《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股东申请办理落户有随迁配偶或子女的还需提供配偶或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需提供)
7、《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通过内部核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8、父母的《结婚证》
9、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上需加盖离婚证上的婚姻登记章或复印章)或法院判决书;
10、办理企业员工还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送的《社保审核信息》
11、投资者在厦门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的,需提供在厦门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12、企业骨干需提供在厦门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13、符合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条件的
14、承诺书(户籍迁入人员填写)。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免费下载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按办事指南要求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办理结果:
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符合受理条件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告知书》。
二、决定
办理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办理时限:5工作日
审查标准:
根据申请事项实施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审查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相应的办理条件。
办理结果:
符合审核条件的,出具审核通过意见,行政中心办结。不符合审核条件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8楼公安服务厅3号、4号、6号、7号窗口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6-15号公安窗口
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滨湖北路9-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层17、18号窗口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诚毅大街1-1号一楼19-20号公安分局综合受理(1)窗口
厦门市翔安区新莲路266号一楼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分中心2、3号户籍窗口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路8号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8号、9号公安窗口
办理时限及费用
承诺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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